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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调研组来我院开展“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关系问题”调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3 阅读量:



8月30日上午,自然资源部法律中心、四川、陕西、福建、浙江、内蒙古自治区等省份自然资源执法系统部分领导及专家一行来学院开展“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关系问题”调研。张宽裕书记、胡守庚院长、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与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调研座谈。

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在全国范围了部署了16个调研组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相关问题研究”工作,由部法律中心、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作为牵头单位,陕西、福建、黑龙江等省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组成的课题组承担了“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关系问题”研究任务。4月份以来,课题组先后赴全国五个省市地区开展实地调研与考察,8月中旬形成了初步研究报告,对自然资源与林草执法现存问题、实践经验以及改革建议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分析。此次来院调研,课题组邀请了四川、陕西、福建、浙江、内蒙古自治区等省份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一线人员及业务骨干,围绕研究报告提出的若干问题,与地方执法实践同志开展深入研讨,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与林业执法的实践需求,了解了地方最新的改革动向,为下一阶段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调研会上,部法律中心李炜主任介绍了国家层面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最新进展,就会议提出的问题表达了看法,建议继续加强课题组与地方实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并对下一步研究重点、成果应用等问题进行了部署。

胡守庚院长对部领导及地方单位对公管学院与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的信任、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期待以后有更多的机会服务于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的研究与实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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