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1届本科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18 阅读量:


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

为鼓励毕业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到基层、到西部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激励毕业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本科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详见附件1

三、评选组织

1、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网站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奖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本科生颁发奖品,同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2、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申请要求

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申请时间为518-524日(申请截止时间为5241800

申请对象详实填写《先进毕业班登记表》(附件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并附申请对象的优秀事迹,要求以第三人称,图文并茂,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先进毕业班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事迹撰写可参考附件4

请于5241800前,将所有材料(登记表和事迹电子打包发送至邮箱: wuboo@cug.edu.cn(提交时请在邮件主题中将优秀毕业生申请、优秀毕业班申请相关信息备注清晰明确)

、其他说明

1、对已经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前恶意违反就业协议,对学校、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2、对于提交事迹材料不合规、不合格的先进毕业班和优秀毕业生,学校保留撤销其获奖资格的权利。

 


 

 

公共管理学院学工组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      邮编:430074     Copyright © 2022 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