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7年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的通知
MPA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201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拟录取考生必须于4月20日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同书”。(附件:2017年非全日制mpa定向协议书.doc)
注意事项如下:
1、拟录取考生必须于4月20日前将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协议书(一式四份)邮寄给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为确保安全,请选择EMS邮寄,勿通过快递公司邮寄。
2、培养协议书须盖单位公章(不允许盖部门公章)
3、拟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于2017年八月底前支付当年培养费,不能按时交清培养费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培养、毕业、申请学位等事宜。
附件:2017年非全日制mpa定向协议书.doc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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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7-6788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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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