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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MPA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12MPA中心 发布时间:2017-04-13 阅读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2017年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的通知

MPA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201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拟录取考生必须于420日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同书”。(附件:2017年非全日制mpa定向协议书.doc

注意事项如下:

1、拟录取考生必须于420日前将单位盖章、本人签字的协议书(一式四份)邮寄给MPA教育中心办公室,为确保安全,请选择EMS邮寄,勿通过快递公司邮寄

2、培养协议书须盖单位公章(不允许盖部门公章)

3、拟录取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必须于2017年八月底前支付当年培养费,不能按时交清培养费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培养、毕业、申请学位等事宜。

附件:2017年非全日制mpa定向协议书.doc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人:蒲明强(Tel13554503144

咨询电话:027-67883420

研究生院招办电话:027-67885153

申诉电话:校纪委027-678843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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