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复试权重。初试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部分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
二、“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2017年4月1日—4月5日;
四、最终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奖学金等级以最终拟录取名单为准;拟录取学生的导师将下一步进行公示。
五、公示期间若有疑问,请于4月5日下午5:00前向公共管理学院提出,联系人:吕老师(13018098316)。
六、以下考生请自行前往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在4月10日之前以邮政EMS寄送到我院,名单如下:曹勐菲、孔蕊、汪义鸿、靳功泽、毛成毅、胡学超、郑晓童、韦意秋。
七、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政审、调档、签订定向协议等手续,所有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至我院。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非应届统考生,人事档案及《中国地质大学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于4月20日前交(寄)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应届考生,《中国地质大学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须于4月20日前交(寄)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人事档案可于7月寄往我院,9月15日截止收取档案;
(3)全日制定向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档案不转入学校。
(4)培养协议的有关说明:拟录取的少骨生于4月20日前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少骨协议书,其他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系统里自行下载培养协议,并于4月20日前将培养协议寄至我院。
八、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由我校研招办寄送录取通知书(本校考生直接到我院领取)
九、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A212教学管理办公室(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27-67883229
十、2017级研究生QQ群:
地大公共管理学院2017级研究生QQ群号:307578227。拟录取考生可申请加入该群,提交入群申请时请注明“专业+姓名”。
十一、校监察处027-67884345、校研招办027-67885153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生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