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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量: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外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申请条件

1)符合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除基本条件外,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3)参加201812月全国管理类联考且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分数线(A类),总分≧170,英语≧42,管理类综合≧84

二、接收调剂类型非全日制学习、定向类招生

三、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该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目加分。

四、资格审查、复试和体检

1)资格审查:复试前校外调剂考生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管理类联考准考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加分证明材料(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

2)复试:

复试科目:公共管理综合及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测试面试及实践能力测试);

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为公共管理综合笔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录取原则:根据我校公布的MPA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挑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规则分别排序。

3)体检: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体检表,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考生,可凭体检表到二甲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调剂程序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320日至430日开通,调剂考生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开通且我校在此系统发布MPA调剂缺额信息后登录系统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以便我们将调剂考生数据导入我校招生系统。

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中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各位考生时刻关注计划余额变动情况。我中心将于201932218:00开放调剂系统,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网上调剂步骤:

①查询计划余额信息:考生需认真阅读我校信息栏目里公布的调剂要求,登录调剂系统查询专业计划余额信息,特别要留意申请条件及调剂办法。

②申请调剂:考生在计划余额列表中,选择相应的招生单位和专业研究方向,点击申请进行志愿填报,每人最多同时存在三个平行志愿申请。

③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如接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回复,并按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申请其他调剂志愿。

④待录取: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如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招生单位同意,由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属于非全日制定向招生,按照定向录取类别办理手续,录取时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不转入人事档案,就业时派遣至定向单位。

2)公布待录取名单后,考生需将资格审查时领取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交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此政审表寄回学校进行审查。

3)我校非全日制MPA基本学制3年,达到我校我校规定的MPA提前毕业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最多可申请提前1学年毕业;也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目前主要采取非脱产集中学习,学校不提供学员住宿,不享受奖助学金。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MPA咨询电话:027-67883420

联系人:蒲老师、李老师、王老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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