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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岗位聘用及2013-2017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13 阅读量:


学院全体老师:

根据学校2017-2018年度岗位聘用及2013-2017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进行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岗位高聘工作(教师岗位、专职科研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以下简称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高聘工作);

教师岗位:学院正常高聘,正高限报2人(学校不超过13人),副高限报3人(学校不超过78人)。(排序上报,与往年不同的是正高和副高均需要全校进行答辩评审)

学校最终设置破格教授岗位职数不超过4个,破格副教授岗位职数不限。破格教学型副教授岗位职数不限。(申请破格高聘教授职务年龄不超过38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30岁。)

专职科研:学校最终设置正高岗位职数不超过1个,副高岗位职数不超过2个。

专业技术:学校最终设置正高岗位职数不超过2个,副高岗位职数不超过10个。

管理岗位:学校五级职员岗位职数不超过7个,六级职员岗位职数不超过10个。

高聘工作岗位要求参照学校2015年下发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版)》,俗称“红宝书”,期刊分类仍然按照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试行)》(地大校办字【201433号)及科发院2016330日发布的“《期刊分类办法(试行)》补充说明”执行。 对于20171231日前已被SCI收录期刊录用并获得DOI号的online论文(经科发院核实认定) ,可在此次高聘、分级聘和聘期考核中使用,但此成果不能再作为2018年及以后的成果使用,若发现重复使用,将提交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研究处理。

新来校教职工均需参加此次岗位聘用(初聘或资格认定);根据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需进行资格认定的教职工需参加此次岗位聘用(资格认定);校内岗位发生变动的教职工,若所属岗位系列发生变动,则需参加此次岗位聘用(转聘)。

本次正常高聘取消对专职科研职务、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艺术类和体育类教师、外语专业教师、38周岁及以上年龄教师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高聘的其他(非上述类型)教师的外语条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二、岗位分级聘工作(学院根据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对部分岗位组织实施分级聘用工作。)

1.二、三级岗位分级聘用

教师、专职科研、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分级聘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教师二、三级岗位学校最终设置岗位职数均不超过2个,专职科研及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学校最终设置岗位职数均不超过1个。

2.教师副高级及以下岗位分级聘用权下放至学院(单位),学院(单位)按照岗位 职数及规定的职责权限组织岗位聘用。学院专任教师序列总数69人,其中正高14人、副高33人。58人、610人、715

按照学校副高级岗位职数五级岗位占20%;六级岗位占30%;七级岗位占50%。的比例,56级岗位已经没有名额,可先填表申请,若高聘结果公示后有空缺按学院岗聘委员会投票结果排序递补。

3.中级及以下岗位职数:

中级及以下岗位分级聘用不受岗位比例控制,聘用人员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业绩条件。

4.专职科研、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下岗位分级聘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副高级岗位职数:五级岗位占15%;六级岗位占35%;七级岗位占50%

专职科研、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分级聘用不受岗位比例控制,聘用人员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业绩条件。

5.部分人员参加岗位聘用的具体规定

国内外脱岗进修人员、借调上级部门工作一年及以上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新来校工作的博士后出站人员、新聘用人员等,参加此次聘用按照《实施方案》及学校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分级聘用的条件参照《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岗位和管理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内的有关要求,学院审核申报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分级聘成果,按前四年业绩成果审核。

6. 各级教师岗位的基本资历条件

1)副教授五级岗位:聘任副教授职务十二年及以上,或聘任副教授职务九年及以上并具备硕士学位,或聘任副教授职务六年及以上并具备博士学位。

2)副教授六级岗位:聘任副教授职务六年及以上,或聘任副教授职务三年及以上并具备博士学位。

3)讲师八级岗位:聘任讲师职务十二年及以上,或聘任讲师职务九年及以上并具备硕士学位,或聘任讲师职务六年及以上并具备博士学位,或获博士学位两年及以上。

4)讲师九级岗位:聘任讲师职务九年及以上,或聘任讲师职务六年及以上并具备硕士学位,或聘任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并具备博士学位,或获博士学位半年及以上。

5)助教十一级岗位:聘任助教职务三年及以上并具硕士学位。

三、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的对象为截止至20171231日受聘满四年的在岗教职工)

1.考核依据:依据学校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基本岗位职责、学校以及各二级单位与教职工签订的《岗位任务书》、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的具体职责任务要求等规定。岗位基本职责参照学校和学院2011年的基本岗位职责进行。期刊和成果的认定按照学校原期刊分类的方法认定成果(老方案参照老期刊分类的原则)。

2.考核结果: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实施方案》及《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使用补充规定》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3.考核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聘用岗位类别

1

王莉

工勤技能岗

2

胡守庚

专任教师岗

3

夏云娇

专任教师岗

4

廖霞林

专任教师岗

5

宦吉娥

专任教师岗

6

郭威

专任教师岗

7

张光进

专任教师岗

8

张士菊

专任教师岗

9

张志

专任教师岗

10

王少军

专任教师岗

11

温彦平

专任教师岗

12

刘超

专任教师岗

13

刘越岩

专任教师岗

四、时间进度安排:

411-2017:00:高聘、分级聘、聘期考核提交材料至余尚蔚处

423-2417:00:整理、审核各类别材料

42614:00:高聘院级答辩、分级聘用和聘期考核学院评审

427-53日:院级公示结果

54日:上交材料至学校人事处

五、材料要求:

1.各类表格填报请到公共管理学院教职工群内下载,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2.各类复印件请随附复印件清单以便核实(原件请一并提供,审核后返还),以档案袋形式一人一袋的原则提交。其中高聘副教授、讲师职务人员须同时报送学历、学位证书及合格外语成绩的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使用2篇及以上外文学术论文免试外语的,须提供论文复印件及检索报告。

3.以上三类涉及人员提供自申报(自查)清单,内容要求如:教学——达到哪一条;科研项目——达到哪一条;论文——达到哪一条……

4.科研项目清单请自行登录教师科研平台打印,论文的级别请自行标注清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岗位聘用任职年限、各类成果、外语成绩取得时间计算至20171231日。

2.填报的各类成果均不能在高聘(分级聘用)申报条件中重复使用。

3.教师高聘人员应填写《教学工作情况一览表》,教学工作信息由各学院负责审核,并由分管副院长签字确认,若发生疑问,再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等单位核实相关情况。

4.科技部重点研发任务和重大专项类项目(课题)的界定——本次岗位聘用中结合级别和经费情况综合考虑界定如下:

项目类且经费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相当于原“973”项目;项目类且经费小于500万元的相当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课题类且经费达200万元及以上的相当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课题类且经费小于200万元的相当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子课题类且经费达60万元及以上的相当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子课题类且经费小于60万元的相当于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

5.学校今年增加评审通过人员申报材料公示环节,材料公示一周,申报材料无异议的,二级单位推荐上报。申报材料有异议的,二级单位对异议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若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材料作假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二级单位作出不予推荐的决定并报人事处,学校相关部门依据事实对申报者作出相应处理。

                            公共管理学院

                                                                             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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