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2018年上半年集中授课通知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教育中心的教学工作安排,2018年上半年的集中授课即将开始,请同学们提前做好来校上课准备。
1.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2018年5月2日——6月1日
上课地点: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报告厅(北区四合院)
2.要求
(1)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地大发[2017]33号)和研究生院“关于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实行学期注册,注册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9日,MPA学生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注册并通过审核。
(2)按照MPA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员应当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选课。学员应认真听取导师在业务水平、学科要求、研究方向等方面提出的选课建议。未经选课(选课时间及流程来校后另行通知)而旁听的课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不计入学分。
(3)集中授课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秩序、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均需在考勤表上签字。按照我校研究生院颁布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管理规定》,凡因病、因事请假、旷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总学时数 1/3者,考试成绩按零分记,该门课程重修。
(4)已完成系统选课的课程需参加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单。
(5)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的,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在课程考试前申请缓考。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申请缓考的,应当在课程考试结束后 1 周内补办缓考手续。
(6)课程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申请重修(不能重修的课程除外)。重修后考核合格的,考核成绩如实记载。
(7)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教室桌椅及相关电子设备,违者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3.食宿:学生可凭校园卡在食堂就餐。本中心不负责学生的住宿,学员需自行解决在校期间的住宿问题。
4.来校交通及其它
武汉市内公交车有709、59、401、72、340直接到达;
天河机场乘地铁2号线到鲁巷广场转公交车709、59、401、72;
汉口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到鲁巷广场转公交车709、59、401、72,武汉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到洪山广场转地铁2号线到鲁巷广场转公交车709、59、401、72,武昌火车站搭乘公交车59路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老师、林老师
电话:027-6788342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