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科发展,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本实验室拟设立2017年度开放基金,以资助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现将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申报形式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分为“团队资助项目”和“个人资助项目”,鼓励申请人以团队形式申报。 
	2.申报条件 
	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在申报指南范围内,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明确的技术线路、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积累的研究团队或个人可提出申请。 
	3.项目与经费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应围绕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具体见附件),团队项目经费一般为3万元,个人项目经费一般为1万元。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学校财务和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规定。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使用费、资料费、论文著作发表费、评审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本实验室有权调整、停发或收回资助基金。 
	4.项目管理 
	(1)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须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认定的T4级别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相关学术专著,或政策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 
	完成的论文必须标注“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字样。 
	(2)项目成果由本实验室与研究者共享,且项目承担者应根据实验室科研成果总结需要,围绕该选题提供必要的后续科研服务。 
	5.申报与考核程序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完成时间为1年。经评审通过后予以正式立项。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经实验室中期考核通过,并达到项目成果要求后,方可申请结项。课题成果形式以项目批准件为准,最终成果必须通过本实验室评审才能正式结题。 
	6.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请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1日。 
	  
	  
	联系人:王莉,027—67883234,18086011411 
	电子邮箱:fpsys202@163.com 
	联系地址: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202室 
	  
	  
	
附件: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指南 
	  
	  
	1.国土资源政策法律评价理论发展与实践应用 
	2.国土资源法治化管理专题研究 
	3.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协调路径研究 
	4.不动产统一登记理论与应用 
	5.统一自然资源产权法律体系研究 
	6.自然资源监管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