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12.4是我国第三个宪法日,我院充分发挥法学专业学科优势,围绕今年宪法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联合我校政策法规办、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共同举办了校“12.4”宪法日暨普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学院团委和学生会、法律诊所、法律协会,171151班、院辩论队、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党支部、2016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党支部等参与组织策划了本次活动,在校园普法中取得了不错的反响。
地大之声原文链接:让宪法渗透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http://voice.cug.edu.cn/newsDetails.shtml?newskindid=200907132000186709ikrueqHur73k&newsinfoid=201612090952232086sXFADoAdHWXC
(学生记者于雅洁 程琳珊 马佩 毛思琪 卢子蒙 摄影马元坤 白昕瑜 张潇丹)近日,在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校举办了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让宪法渗透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
“模拟法庭”拉开普法活动大幕
12月2日上午,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普法宣传月活动在北区综合楼201正式启动。
公管学院法学系171151班同学选取了“方泽煌诉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案件进行展示,案情为原告方泽煌不服被告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行政回复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武汉市卫计委员会撤销《医疗事故鉴定书》并重新组织鉴定。经过法庭调查等环节,最终,因原告认为被告未对武汉市卫计委履行职责提起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原告方泽煌的起诉。
与往年相比,今年模拟法庭增加了有奖问答的环节,10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活跃了现场的氛围,也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据171151班李晓伟同学介绍,老师带领全班同学前往法院庭审现场观摩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将其真实地再现给同学们。
2016级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路康感叹说:“这个活动让我感受到律师这个职业的庄严,同时也让每个人知晓知法懂法的重要性,更好地遵守社会秩序。”
法制辩论表演助推宪法科普
12月4日晚,一场助力普法活动的辩论表演赛于北区综合楼201模拟法庭举行。本场表演赛由公共管理学院辩论队呈现,邀请了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吕凌燕副教授、夏云娇副教授作为评委,并吸引了许多同学观看。
在表演赛上,公管辩论队就“法人应不应当享有人格权”这一辩题,为在场嘉宾及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辩论。正方辩手认为人格权能维护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同自然人一样拥有尊严和独立的法人人格;而反方辩手则认为法人人格不会造成精神损害,因而也不可能对其进行经济赔偿,所享有的权利全部带有财产的性质,这就违背了人格权本身的含义,因而法人不应当享有人格权。
双方围绕郭美美侮辱红十字会入狱等事件进行了一番唇枪舌战,辩手们思维敏捷,旁征博引,表达清楚流利,赢得了场下同学们的阵阵掌声,现场气氛热烈。
法律讲堂聚焦网络诈骗
12月5日晚,北区综合楼201教室开设了法律小讲堂,逾百名同学参加。
本次活动由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主题为“电信诈骗的解析与预防”。洪山区人民法院民庭熊英法官、法律硕士邓淼学长以及法学硕士陈景涛受邀参加。
我校法律协会普法小团队的两名同学从电信诈骗的定义与特点,诈骗手段,案例与防范以及相关法律条款介绍了电信诈骗,通过“清华教授受骗案”、“徐玉玉事件”等真实案例生动地讲述了电信诈骗的形式、危害以及预防办法。
熊英法官表示,学法律的人应当“以完善法律、保护弱者利益”为己任,致力于健全现有法律制度与保障公平正义,她呼吁同学们千万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谎言,要学会自我保护。
在场的同学就与社会热点有关的法律问题嘉宾提问,问题主要涉及网络微商的受骗维权、电信诈骗立案标准等。熊英法官对此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回答,提问者都说:“收获很大”。
来自公共管理学院的朱公欢同学说,同学曾经被冒充好友的人诈骗,自己也差点上当过,听到这次讲座受益很大。“骗子的招数翻新的话,我们很难去辨别,通过这次活动我了解到很多没有见过的诈骗手段,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提高警惕性,减少被骗几率。”
据悉,本次系列活动还包括为老龄人群解决法律问题的“普法进社区”、在西区女生公寓下摆摊接受咨询的“普法进校园”等活动,系列活动将持续至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