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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秭归县人民法院签署法治共建合作协议并挂牌法学实习基地

作者:ggxy2014 发布时间:2013-09-21 阅读量:


9月16日上午,我院党总支书记张吉军、副院长王占歧、副院长才惠莲和法学系主任廖霞林、副主任刘琦一行来到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与秭归县法院院长胡永传、副院长胡永峰、副院长刘红、副院长彭少玲、纪检组长姜学龙、政治处主任周志元在秭归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在涉及法治合作、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具体合作事项深入交换了意见,双方根据达成的共识,现场举行了 “法治共建合作协议”的签约仪式。

随后在秭归县法院门口,周志元主任主持下举行了“法学实习基地”的挂牌仪式。张吉军书记对秭归法院近年来对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工作的支持表达了感谢,并就实习基地挂牌合作的未来进行了展望。胡永传院长强调了法院与科研院校合作的重大意义,并对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合作表达了信心和期待。在实习学生的热烈掌声中,张书记和胡院长为“法学实习基地”正式揭牌。

此次与秭归县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实现了我院和秭归法院合作交流的制度化,促进高校科研理论优势与法院司法实践优势的互动互补,从而进一步提升我院法学专业的教学和科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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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秭归县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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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基地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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