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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随州市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立法论证评估会在我校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29 阅读量:


9月18日,黄冈市、随州市地方性法规修改决定立法论证评估会在我校举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及有关负责同志,黄冈市、随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市城管执法委政策法规处、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参加立法论证。

本次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中国地质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组织,旨在围绕两市法规修改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和可行性开展研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会上,黄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江海松介绍了《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基本情况。修改内容涉及违法建设治理中的执法职责和部门协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临时经营活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物业管理等方面。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建武介绍了《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基本情况。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业主组织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及换届交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等内容。

专家论证环节,与会专家围绕两市修改决定的立法依据、制度设计、条文表述及可实施性进行研讨。专家认为,此次法规修改回应了地方治理实际需求,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和立法依据,但部分条款仍需打磨。针对《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中执法职责交叉、违法建设强拆等问题,建议明确执法主体和职责边界,做好与相关规定的衔接;针对《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临时经营活动、共享单车管理等问题,建议结合实际完善管理规定;针对两部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中政府监督与指导、业主委员会成员离任交接、电子投票平台等问题,建议厘清政府指导与业主自治边界,完善相关规定。

郑文金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地方性法规修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认真吸收专家意见,加强与上位法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衔接,结合地方实际完善制度设计,提升地方性法规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立法论证评估会为黄冈市、随州市修改完善相关法规提供了专业参考,是我校地方立法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服务地方立法实践、助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

(通讯员:潘思伃 审核:吕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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