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参与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法经济学高峰论坛(七)

作者:管理员07法学系 发布时间:2017-10-31 阅读量:


  2017年10月29日,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法经济学高峰论坛(七)在湖北荆州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主办,长江大学法学院荆州市法学会承办,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协办。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湖北经济学院、长江大学,中共荆州市委、市人大、市政法委、省市区法学会、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监利县人民法院、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以及湖北、浙江等省市的学者与实务界代表120余人参与了本次会议。我院法学系主任廖建求、副主任刘琦、副教授梁涤坚和李化带领5位研究生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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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幕式由长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前权主持,先后由长江大学党委书记朱业宏中共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省法学会党组织成员、秘书长王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刘大洪致辞杨智书记指出,本次年会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对法治荆州建设、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大力支持,其设置的议题对荆州如何进一步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刘大洪教授就六个“感谢”、五个“感悟”对本次法经济学年会进行了致辞在学术研讨的阶段,众多高校学者围绕金融与经济增长,法经济学学科建设,金融法的时间逻辑,及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再利用中的成本费用主题进行了充分研讨,会场气氛热烈,观点精彩纷呈

   在学术研讨的阶段我院法系主任廖建求副教授《环境税立法的法经济学分析》、《激励与限制:体育法事业下的电子竞技规制》《法经济学视域下荆州“港产城”一体化绿色发展的实证分析》《“互联网+过桥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标准化路径探究》《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浅析基础法院青年干警人才流失问题——以江陵县法院人才流失现象为切入点》论文报告作了外部性、交易成本与规制三个关键词角度的点评首先提出外部性应该成为法经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正外部性负外部性的内部化要通过制度的设计来实现,如权利的赋予、法律责任的配置;其次,法经济学研究的目的在于使交易成本最低化,在研究中要充分关注交易成本的变化,有效降低各项交易成本是各项法律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最后就规制而言,发言人谈到的都是较新的现象,然而已有的规制是否能够适用现实生活的需要,针对新市场如何进行规制都是当下的主要问题,传统的规制方法已受到学者质疑,我们要进行变革就要针对新业态的具体特点采用新型的规制方式,如激励型规制、包容审慎型规制、不对称规制等

   会后,廖建求老师应长江大学法学院领导的邀请,参观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工作间、研究生学习研究室等场所,并听取了研究生培养机制的相关介绍,也交流了我院的法学研究生培养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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