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7日,由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泓楼学术报告厅隆重召开。此次会议聚焦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重难点问题,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环境法理、民法典草案、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税相关立法、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法、排污许可立法”等多个主题展开了深入的学术研讨,形成了广泛学术共识,取得了丰硕的会议成果。我院博士生导师黄德林带领硕士生赵淼峰、张钊伟、本科生马佩瑶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于11月17日上午8点半正式开始。会议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忠民教授主持。他代表此次年会的承办单位,对各位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同时介绍了来自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江汉大学、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水利部长江流域水保护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博硕士研究生。随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致欢迎辞。邹进文副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对与会代表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与忠心的感谢,向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科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向大家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历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肖崇明书记代表承办方对与会代表表示了热烈欢迎。他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保护对国家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利红教授指出环境法学研究的学术、思想、对策建立有机联系是环境法学者的重要使命,学术研究要做到有学术、有思想、有对策。开幕式最后,张忠民教授宣读论文获奖名单,共70余人荣获奖项。此外,对于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颁发了最佳组织奖。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主题报告阶段。会议主题报告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廖华副教授主持。主题报告阶段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是对国家公园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法学院杜群教授率先发表了《国家公园保护的法律问题概况:以神农架国家公园为例》的演讲。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概况;国家公园体制建设重要法律问题;地方立法和管理需求展望国家公园国家立法要义等方面,通过明确国家公园概念和在实现国家公园保护过程中法律问题结合地方立法,探讨了国家公园立法的界定诸如标准和程序等问题。
第二位发言的是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德林教授,他的报告题目为《论国家公园立法的体系性与协调性》。黄德林教授表示加速国家公园立法对我国环境保护体系的完整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目前国家公园立法中的难点问题以及体系性、协调性的构建,黄德林教授向大家做了精彩纷呈的报告。第二单元是对环境司法问题的研究。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杨凯教授,发表了《论环境司法专门化中的诉讼禁令制度改进与完善》的演讲,从环境法的法与政;环境法的根与枝;环境法的术与道;环境法的理与用;环境法的智与识等方面尤其强调了环境法学人新时代责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鄢斌副教授的报告主题为《环境问题相关诉讼的请求权基础分析》。鄢斌副教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对环境相关诉讼问题的思考。一是环境污染破坏相关的环境诉讼现状;二是对环境诉讼方法的思考;三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行政诉讼之间的区分,确定不同主体之间诉讼权利,明确检察院的职能、公民自然人之间的权限等。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清军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虹副教授作为主题报告阶段的评议嘉宾,分别对上述两个单元的报告人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下午一点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泓楼学术报告厅,开始了会议的下半程讨论。由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范姣艳教授主持。第一位发言的是湖北经济学院罗文君副教授做了题为《基于水生态系统碎片化的流域治理思考》的报告。罗文君副教授从关于湖北汉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碎片化问题提出的背景、现状、原因等多方面对水生生态系统的碎片化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路径。第二位发言的是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王国飞副教授。他报告的主题是:《迷失与迷思: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息公开立法的批判》。王国飞副教授从相关案例进行反思追问,对国内试点碳市场信息公开和欧盟相关立法进行了比较,并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稿)》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第三位发言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宝副教授发表了题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评析》的报告。张宝副教授从侵权责任编的主要变化和争议问题着手,对生态损害责任的具体认识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民法社会化不等于民法变成社会法,环境法才是保护公共利益的合适场所的观点。第四位发言的武汉大学的冯铁拴博士发表了题为《重塑环境税法建制原则:基于量能课税的反思与超越》的报告。冯铁拴博士从税法的角度审视环境税制的构建,从主体识别和税率确定角度提出了适用于环境税法的量益课税原则。第五位发言的是华中科技大学张乃文博士。其主题是《论环境人权的现实困境——以经济利益为视角》。从环境人权的涵义;环境人权与经济利益的关系;环境人权面临的两个困境;我国环境人权的现状及面临的障碍;解决环境人权困境的建议五个方面对环境人权现实困境结合经济利益的视角进行了精彩的演讲。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蔡科云教授、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宋蕾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汪再祥副教授分别对上述发言人的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学术研讨会于下午5点半左右结束。闭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尤明青教授主持,湖北省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黄德林教授致闭幕辞。他指出,本次年会有九位报告人作出汇报,五位点评人进行评议,主题涉及环境司法、环境税法、民法典草案、流域治理、国家公园保护等方面,内容从宏观到微观,十分丰富、覆盖面广。黄德林教授认为本次会议会员单位组织有力,会员参与积极性高。与会代表人数多,论文数量多且质量较高,学术报告针对我国和湖北省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学术水平高,会议代表积极参与讨论,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黄德林教授充分肯定了会议的学术水平,并对承办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各参会单位、参加本次年会诸位专家学者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至此,湖北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新时代我国环境法的新使命”学术研讨会在与会者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