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然资源法治论坛顺利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0 阅读量:


122日,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中国地质大学东区迎宾楼第四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主办,法学系及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承办。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李显冬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杨泽伟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李长健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忠民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王清军教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济学院法学系主任孟磊教授莅临我校,作论坛主题报告。来自法学系及其他院系的师生3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党委宣传部部长胡守庚教授主持,胡守庚教授对到会嘉宾进行介绍并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学技术发展院副院长郭海湘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占岐分别致辞。开幕式完毕,各位嘉宾进行了合影留念。

论坛主题报告中,首先,李显冬教授就“自然资源立法的思维创新”进行了主题明确,内容丰富的演讲。指出矿产资源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需要不断使用系统论的方法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的立法。报告完毕,李显冬教授向公共管理学院赠予一份特别礼物,一份中国古代早期土地买卖契约复印件。随后,杨泽伟教授进行了题为“中国与周边能源共同体的构建:法律基础与实现路径”的演讲。提出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增进互信,培养中国与周边能源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发挥现有国际合作机制的作用。李长健教授作了题为“我国农民权益保护与新农村社区发展基本法律问题研究”主题报告。检讨我国农民权益保护不力的原因,探索基于农村社区发展的我国农民权益保护对策。张忠民教授作了“矿业权纠纷的司法救济:学理与裁判的双重视角”的主题报告。分析了不同类型矿业纠纷的裁判情况,指出了矿业权纠纷司法救济学理与裁判的断裂与弥合,提出了矿业权纠纷解决的可行性建议。王清军教授作了题为“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变革的思考”的主题报告。讲述了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变革发展现状,分析流域协调机制、协商机制、协作机制的建立及影响,并从多角度提出了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建议。最后,胡中华副教授作了“农地承包权的独立化及其价值”主题报告。对农户承包权的定义进行了剖析,用历史的眼光指出了农户承包权的前世今生,深入分析了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户承包权的变与不变。

主题报告结束后,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黄德林对到会嘉宾的发言进行与谈并表示感谢。论坛主题报告环节由张吉军教授主持。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与研讨,并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学学科的建设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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