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林教授等出席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5 阅读量:


为适应新时代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促进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界的学术交流,加强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沟通与互动,推动湖北省环境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20201121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三峡大学承办。

本届年会共有来自全省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学者70余人参会。全会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召开形式,会议议程共分为五个环节:开幕式、理事补选、年会优秀论文颁奖、学术研讨和闭幕式。开幕式由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骆东平教授主持,三峡大学党委常委、纪检书记王新祝、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石雁飞、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高利红教授先后致辞。

年会优秀论文颁奖环节,我校硕士生石文玉等撰写的五篇论文获得一等奖,我校硕士生汤千悦等15篇论文获三等奖。上午十时许,会议进入学术研讨环节,此次会议的主题报告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主持。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地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黄德林教授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的价值冲突与协调机制》针对生态保护红线规范效力的不足提出了制度优化措施,强调我国生态红线信息公开和保密制度重要性。研究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王清军教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适用的困境和对策》以案例样本分析探索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法治化发展路径。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范姣艳教授的《设区的市地方环境保护立法问题研究》认为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要利用环境法学和立法学理论服务于地方立法实践。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胡帮达副教授的《生态保护与公共卫生安全二元目标下野生动物立法的逻辑》中认为野生动物立法应以生态保护目标和公共卫生安全目标为指导完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下午两时许,会议进入专题研讨环节,研讨主题:《民法典》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责任的理解与适用,会议采用沙龙自由讨论形式,会议气氛高涨,各专家学者畅抒己见,全场掌声不断。此次会议相较于往年最有特色之处莫过于新秀论坛环节,是由获奖的青年才俊针对自己投稿作品以PPT形式对与会人员讲解,而后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虹、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副教授范锐敏做点评人一一对其做精彩点评。会终的闭幕式由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广兵做总结发言。此次年会是在新时代背景之下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期许与盼望,年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堪称是一场思想火花碰撞、前沿知识汇聚的学术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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