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林教授等出席湖北湖南两省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13 阅读量:


2021年7月10日,“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新进展”学术研讨会暨首届鄂湘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年会在武汉国际金谷酒店召开。本次会议由鄂、湘两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武汉市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我院黄德林教授、宋冬冬副教授、夏云娇副教授、研究生石文玉、程小丽、孙峥祎参加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上,武汉大学环境法所所长助理,湖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支部书记李广兵主持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教授、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石雁飞、湖南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罗良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高利红教授分别致欢迎辞。第二阶段为年会优秀论文颁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秘书长张宝教授宣读获奖名单并颁奖,我校石文玉、黄德林撰写的《论环境法法典化立法体系的建构》等10篇论文获得二等奖,夏云娇、金政威撰写的《风电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研究》等15篇论文获得三等奖。

第三阶段学术研讨,环节一: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新发展,该环节由武汉大学教授,湖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柯坚教授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湖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周训芳教授主持发言,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湖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吴勇作《新兴信息技术赋能环境治理风险样态与制度回应》专题发言、湖北经济学院王腾副教授作《环境监管执法中的随机执法机制创新》专题发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社科处处长蒋兰香作《环境行刑衔接中亟需破解的几个难题》专题发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讲师吴宇作《环境法律责任的威慑效应及其实现》专题发言、华中师范大学教授,湖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王清军教授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行政不作为的审查基准》专题发言、湖北师范大学讲师周勇飞作《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限制》专题发言。环节二:多元视野下的环境问题与环境法,该环节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教授,常务副会长罗吉副教授和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湖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黄德林教授主持发言,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湖南环境资源法学会秘书长李奇伟副教授作《流域综合管理法治的历史逻辑与现实启示》专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吴凯作《论迁徙中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以云南亚洲象北迁为例》专题发言、长沙理工大学姜明副教授作《设区的市环境立法的利益需求与规范空间》专题发言、华中科技大学胡帮达副教授作《国际环境法规制海洋核污染的局限及破解——<伦敦公约>为视角》专题发言、中国地质大学宋冬冬副教授作《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的实践问题》专题发言、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陈勇副教授作《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评估》专题发言。

      下午学术会议研讨分为专题发言和新秀论坛两部分。在流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上,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湖北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邱秋和三峡大学范娇艳教授主持发言,湖南师范大学肖建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尤明青教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傅晓华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刘静副教授、我院夏云娇副教授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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